(招标编号:FDDL-20219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7 万元,招标人为汉景帝阳陵博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 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6)《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合 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其业务范围需具备古遗址古墓葬保护)。(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且在该公司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 两年以上。)(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注:本次磋商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供应商请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159133948@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联系人:蒋工,电话:029-89609315)。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获取标书费汇款账 号。2.磋商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交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内,转账时 请备注“FDDL-202198 项目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 商发售磋商文件,请及时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旭弘西北广场6楼6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旭弘西北广场 6 楼 601 室
七、其他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日 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方式:线上发售,无需现场购买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机场路东段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9-626570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首创富北高银 28 幢 2 单元 1717 室
联系人: 蒋工
电话: 029-89609315
电子邮件: 1159133948@qq.com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