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展览设计制作施工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0月30日14点15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汉景帝阳陵博物院“从白鹿原到咸阳原——考古视野下的‘文景之治’印记”展览设计制作施工项目
2、采购预算:19万元
3、项目概况:近年来,汉文帝霸陵考古工作成果斐然,取得重大阶段性突破,其系列项目在国内外研究领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我院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通力合作,共同策划举办“从白鹿原到咸阳原——考古视野下的‘文景之治’印记”(暂定)专题展。此次展览以霸陵考古成果为核心重点,辅以汉阳陵特色文物,二者交相辉映,共同展现“文景之治”时期的辉煌与繁荣。展览将通过实物展示、图文解说、多媒体演示、观众互动等多种形式,生动再现“文景之治”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为观众呈现一场精彩纷呈的历史文化盛宴。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未提供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9)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4-10-28 17时00分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ylxmb605@163.com,经审核无误后采购文件通过线上发送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0-30 14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机场专用公路东段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4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机场专用公路东段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活动监督部门为汉景帝阳陵博物院纪监审计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汉景帝阳陵博物院官方网站发布。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62657056
汉景帝阳陵博物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