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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媒时代的“公众考古学”与危机公关
2012-12-10 12:52:39 阅读数:

孙 波

 

      【核心提示】公众考古从业者需要具备文化人类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博物馆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技术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储备,但“公众考古学”仍不是“学”,也不能发展为“学”。因为“公众考古”的初衷是走出学术象牙塔,走进公众。而一旦成为“学”,将再度回归到概念争论、阶段划分,走进另外一座象牙塔。

 

      “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其本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弗兰西斯·培根

 

      作为一门通过研究地下出土的实物资料探索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学科,考古学在诞生之后的不到200年之间即重塑了人类对历史的认知。在中国,萌芽于上世纪初的考古学研究更是在重建中国古史框架和探索中华文明起源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传播和共享上的障碍,人们对这种重要作用的了解并未达到专业研究者的期待。许多公众对中国夏代以前历史的认知仍旧停滞于无法考证的神话传说,甚至是一些专业的历史研究人员也因对艰难晦涩的考古材料无法消化而严重限制了研究进展。正源于此,部分考古工作者不甘于被学界的曲解和公众的忽视,而致力于推动考古成果的转化与共享,以期实现考古学成果和学科价值的更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众考古学”作为一个载体浮现出来。

 

什么是“公众考古学”

 

      同考古学一样,萌芽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公众考古学”也属于一种舶来品,关于其定义和内涵至今尚无一种统一认识。“公众考古学”一词最早见之于1972年Mcginsey出版的同名著作中,其本意为依赖于公众的支持来说服立法者和开发者保护考古遗址或者减轻对这些遗址的破坏。此后,“公众考古学”被赋予更丰富的内容,比如考古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考古资源和文化遗产管理保护等等。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公共考古学课程设置中,我们能看出相关研究人员眼中所认为的公众考古学所应涵盖的内容,即考古学与公众关系的历史(比如古物研究、业余考古行为和考古“职业”的发展)、金属探测和寻宝、文物交易、考古资料的归还、广播、流行文学、出版以及电子媒体中的考古、对遗址和博物馆内对考古的公众展示的评论、考古遗址和旅游、流行考古学(比如新异教信仰、宇宙考古等)与学术派考古、社区考古、土著考古、考古学与身份认同(超国家、国家、地区)等内容都被纳入公众考古学范畴。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同时,一些考古从业者也开展了一系列实践以推动“公众考古学”的开展。1973年,大英博物馆的对外开放被看成是最早的考古文物公共展示机构的公共行为。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日本的考古工作者在发掘期间定期向当地公众举行现场发布会渐趋成为一种习惯行为。在美国的考古工地上,一种由系列讲座、展示、表演和联欢等内容组成的“考古节”为考古工作者和公众进行沟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在中国,所谓“公众考古学”真正作为一种理念被介绍至中国是本世纪初以后的事情。2002年,宋豫秦发表《走向公众的考古学》一文,指出了受传统思维模式禁锢下的中国考古学所面临的三个问题,即学科自身固步不前、学术成果对其他学科贡献率低、公众对考古学认可率认知率低等问题,他呼吁学界给科普类考古著作者松绑;2003年3月,一些考古工作者和传媒从业人员联合在京召开了“新世纪中国考古学传播学术研讨会”,与会者就如何促进考古信息在学术领域内传播(主要是指考古报告编写问题)和利用传媒工具向公众传播考古学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同年9月,曹兵武在《中华读书报》上发出了“中国亟须建构‘公众考古学’”的呼吁;2005年8月,陈洪波在《中国文物报》发表《考古学和公众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对“公众考古学”发展需要面对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2006年,郭立新、魏敏在《东南文化》发表《初论公众考古学》,对西方公众考古学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如何将兴起于西方的公众考古学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建立中国自己的公众考古学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2007年,周晖、方辉译校了美国公众考古学研究者尼克·麦瑞曼在其主编的《公众考古学》一书的序言——《公众考古学的多样性与非调和性》,将国外学者对公众考古学的一系列较为成熟的认识,诸如公众考古学的提出背景、内涵、研究目的、所需面对的问题等进行了介绍;2008年以来,拥有留英考古遗址管理教育背景的青年考古工作者范佳翎在各种场合积极宣传推广“公众考古学”理念,并试图说服一些地方考古研究机构开展向公众开放考古现场的尝试。同时,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也陆续成立了公众考古研究中心,一些博士、硕士毕业论文开始将公共考古或公众考古作为自己的主攻内容。

 

      虽然至今尚无人对什么是公众考古学下一个确切的定义,甚至对究竟译为“公共考古”还是“公众考古”而纠结不已。但中国考古从业人员就“公众考古学”所应涵盖的内容已大致形成了这样几个方面的共识:1.重视考古知识普及;2.加强与传媒界的互动与合作;3.适时向当地开放考古发掘现场;4.重视考古发掘成果的共享。基于这些共识,一些地方的考古机构、从业人员、甚至是专业记者开始尝试多种形式的“公众考古”实践活动。比如,一些由中国的考古工作者编写的考古科普类文章或著作——《考古三峡》《往古的滋味》《经历原始:青海游牧地区文化调查随笔》《中国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等陆续见诸于世,作者们尝试着一改通常所用的艰难晦涩术语,而用尽可能通俗、简单的语言向普通公众介绍一个个考古发现和它们背后的故事;一些由社会传媒参与的考古现场直播开始吸引起众多公众的眼球,老山汉墓、抚仙湖、南海一号、双墩汉墓等一时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还有一些地方的考古现场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解除工地上的围绳,对普通公众现场展示发掘过程……“公众考古”的必要性 “公众考古”活动的开展虽然吸引了越来越多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但一直未能得到多数主流考古工作者的认可。虽然他们承认,“专业研究和知识普及是任何一门科学领域所具有的双重任务,利用考古学资料进行社会普及教育是考古学家与生俱来的社会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将“公众考古”视为难登大雅之堂的小儿科行为。对公众考古活动虽不反对,但作壁上观更多;对倡导者虽不至于嗤之以鼻,但也确实有些敬而远之的味道。而这种对“公众考古”的漠视与忽略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有着与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存土壤的:其一,由于所处经济生活的落后,公众的注意力更多在改善生活、填饱肚子,而对文化生活的“漠视”;其二,由于长时间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对收到的像考古这样专业的信息会习惯性的相信而不是质疑;其三,公众缺乏权利意识觉醒,认为考古活动跟自己的经济生活和税收扯不上一毛钱关系。

 

      正源于此,“危机公关”、“舆情”等词汇对于文物考古工作者都是遥远而陌生的词汇。即便发生与文物考古有关联的事件,危机事件对立双方中,拥有数量话语权优势的公众和媒体也往往与文物部门站在同一立场。然而,这种“漠视”与“忽视”的默契平衡最终在本世纪被打破,当然其突破口是相较于考古专业性稍逊的文物保护领域。2001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水灾”,让山东曲阜“三孔”一夜间骤然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在一次对“三孔”的大扫除中,曲阜“三孔”管理部门买来升降机、水管、水桶等工具,对文物用水管从上至下直接喷冲,或以其他工具直接擦拭,致使文物遭到大面积严重破坏。虽然最终处理的是违规承包的旅游公司,但对文物部门的批评声音已贯穿事件始末。其后又陆续发生武当山遇真宫焚毁事件、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等都一度将文物部门推向风口浪尖。2008、2009年发生的三普中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事件、圆明园回流文物事件、大同云冈石窟周边违法建设事件等虽然不是纯粹的负面新闻,但其关注的热度足以让文物部门在回应公众答疑时的每句话都不得不字斟字酌、小心翼翼了。这一系列事件所显现出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公众与媒体的视角似乎“越来越刁”,立场未必与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完全一致。我们以往的一些曾经习以为常的做法开始被质疑,文物部门从危机事件中的被同情者转为被问责者的案例在逐渐增多。

 

      如果是基于对这一事实和历史趋势的认识,当2009年岁末的曹操墓真伪之争来临时我们也就不该感觉意外了。2009年12月27日,河南文物部门在京召开发布会宣布在安阳境内发现曹操墓,引发了社会舆论轰动。其后,围绕曹操墓真假、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学术公信力等问题的争论占据了国内报纸、电视、网站等各大媒体的重要版面,专家、公众、网友甚至政府官员均各抒己见、唇枪舌剑,或认同、或反驳、或评论,曹操墓之争从一个简单的考古发现演化为一个复杂的跨年度文化事件,发生的连锁反应之大、争议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几乎超出了任何人的预料。估计即便到了两年多后的今天,发掘者和很多业内专业人员仍然感觉不解和耿耿于怀,为什么这样一个经过科学发掘的、有多重证据支持的考古项目却始终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可?本人自然缺乏对争议本身做一个盖棺定论的能力,只是从最近身的一个旁观者角度探讨“公众考古”本来在这一事件中所应有的担当。

 

      在所有的质疑声音中,有关部分证物“造假”说是让发掘者最为气愤和委屈的说法。而相较于对文献的不同解读、对随葬品组合的不同分析,“造假”说是最容易驳斥的论据。如果此时有“公众考古”专业人员站出来用通俗语言从头到尾讲解一下正常考古发掘流程、墓葬主人认定方式,或在电视节目中以三维动画展示地层学和类型学应用关系,再原样播放现场发掘录像,这种流言完全可以不攻自破。但是,我需要强调的是,这远远不是“公众考古”的全部,即便在这一孤立事件中它也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环节。

 

      Web2.0下的“公众考古”

 

      其实,就文物部门在曹操墓发掘告一段落后即向社会主动公布发掘成果这一举动而言,较之以往本身是一大进步,是一件非常值得肯定的举动。

 

      但很少有人认识到“公众考古”其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活动。抛开现有研究者赋予“公众考古学”的各种复杂内涵,即便是单一的“公众考古”活动也不止是宣传展示和科普讲解,还应包括活动策划、预案应急、舆情监控、危机公关等各种复杂情况。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对一件事情的重视程度取决于对其认识深度,由于“公众考古”的长期缺位,考古文物工作者几乎从不认为发布一项考古成果是件多么复杂的事情,轻视之下导致了被动局面的步步逼近,一些考古成果发布会前,所有人都未对第二天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预案,对记者可能有的提问未有准备或所准备的问题并非媒体兴趣点,而是均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考古成果的保密方面。而实际上,参加发布会的记者中在文化口摸爬滚打多年的老记往往已猜到了发布会内容,所准备的问题专业性已超过了发布内容本身,足以让发布者狼狈应对;而新入行的记者却因为不知道第二天发布会主题无法向总编室报选题没法参加。

 

      同时,由于传统思维惯性,文物考古工作者分不清宣传与新闻的区别,认为自己把要说的一股脑儿抛出,记者就必须按其所说的来写,语言表达仍与公众理解差距太大。一些艰难晦涩的学术术语、看似无法闭合的证据链条,疑似、推测、确定等“兹事体大”的定性术语,让一些即使参加了发布会的记者也对发布内容有些理解,如果一篇连作者本人都很难理解的文稿奢望公众去理解,那么我们是不是有些过于难为公众了?

 

      同时,与考古学这门严谨科学一样,新闻学也有其恪守规律。比如平衡性的掌握。当一件事情争议声出现以后,新闻报道中有正反两方面的意见是对一篇合格稿件的起码要求。而很多被采访者却认为采访自己的记者只能刊发顺应自己意见的观点,如果正反观点和盘亮出,马上就会恼羞成怒,斥责对方炒作。对舆论的麻木、傲慢引发“次生灾害”。以致于在质疑声出现后一些激化矛盾、加剧对立的语言和做法直接将观望的中间力量推向了对立面。

 

      回看质疑曹操墓的声音,无非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学术范畴的正常讨论,二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三是观望中由相信到疑惑逐渐到反对。其中第二种情况反应时间会最为迅捷,第一种会最慢,第三种情况会随前两者进退而摇摆。其实,在业外质疑声出现之初,就有责任心很强的主流媒体记者电话联系业内专家就这些质疑声作以回应,可惜的是联系多人后所得的回应都是“没到现场,不好发表意见”,考古研究人员往往都是严格恪守看到现场材料甚至等到考古简报和报告发表后再阐述个人意见,这本来是一项优良传统,但现实中一旦争议出现,由时间差上所产生的被动局面就来了:由于权威解读的缺位,对于缺乏专业判断的公众而言,相较于艰难晦涩、很难听懂和理解的发布会新闻,他很容易就会去相信业外听得懂的质疑声。而如果这种认识一旦在第一时间形成,后面即使再作努力就很难打破。这就好比疏导洪水,如果在“管涌”发现之初,只需靠人力打几根桩即可引导洪水走向,而一旦溃坝调配多少大型机械设备都已无济于事了。在各类新兴媒体传播渠道丰富的今天,新闻“溃坝效应”发生的会非常快,后果也非常难以收拾。在随后的一年当中,有关曹操墓的争议 “黄钟大吕淹没于釜瓦之音、正常的学术探讨让位于无休止的口水战”,有关曹操墓的复杂学术观点之辩演变为了简单的意气之争。甚至连无任何学术积淀和专业知识背景的闫沛东的谣言都有了相当的市场支持。现今,作为通缉犯的“闫沛东”已确定为假无疑,但其散布的曹操墓言论却仍有市场。相比谣言本身,制造这种谣言的土壤不是很值得文物考古工作者反思吗?

 

      以今天的媒体环境回看,我们甚至应为2010年以前发生的所有热点事件的发生时间感到庆幸。因为当时作为自媒体的微博才刚刚推出,远未盛行。无论与传统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媒体,还是其他新媒体相比,微博的传播广度、迅捷(虽然以用户分享和信息聚合为特征的web2.0模式在2004年已经出现,但博客等传媒平台毕竟传播能力有限,影响力小。比如,微博女王姚晨微博粉丝量达2000多万,是其博客粉丝3万多的600多倍)和杀伤力都是空前的。微博的出现对于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考古知识无疑是有益的,但相较于其他传媒所带来的挑战也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微博信息碎片化和文物考古知识专业阐释复杂矛盾更加突出。作为发布平台,微博对发言长度限制很严,即使最为宽松的网易微博也不能超过163个字。微博式讨论中,一般能完整体现的只有观点,而无法充分表达论据、提供论证。由于每个人关注的信息源、时间和方法都不一样,每个人接受到的真相也就更加碎片化。而文物考古由于专业性强,与公众沟通往往一个术语解释就需要很多的词汇量。在此情况下,产生误会的几率将大增。时至今日,仍有人在微博中问三普中消失的四万文物去了哪里?是不是被文物工作者私藏的问题。而实际上,以现有发布平台,你在一条帖子中很难解释清楚这个专业性并不是那么强的问题,甚至还没说清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区别或三普的内容就已经超过字数限制。二是微博使用者权利意识的觉醒对使用公共财政的文物考古单位更加挑剔。在传统媒体面前,文物属于弱势部门和弱势领域,以往即使发生火灾和文物破坏事件,媒体也往往会将责任最终引向地方政府、旅游部门或建设开发单位。而在微博平台,由于属于使用公共财政的“国家单位”,一旦发生负面新闻很容易成为攻击对象。2011年连环上演的故宫“十重门” 、国博LV奢侈品展览等事件正与此有关。三是微博“乌合之众”和独立思考意识的觉醒矛盾,使事件走向更易受意见领袖左右。微博唤醒了每个人独立思考的意识,但大部分中国人在成长过程中最缺乏的恰恰是独立思考能力的训练。于是“微博公共空间中,人们的表现会接近于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他们一方面表现得特别不服从权威,另一方面又在操纵下特别容易对权威产生崇拜甚至盲从。一方面喊着打倒一切、怀疑一切;另一方面喊着谁敢反对某个权威我们就打倒谁”(芝加哥大学教授赵鼎新)。在故宫十重门、长沙古城墙保护等一系列事件中,意见领袖的影子已经比较明显。四是微博对传统媒体立场观点已经形成导向作用。由于微博不受时间限制、传播迅捷、影响广泛,许多公共事件在传统媒体亮相之前已经在微博形成一定的聚集效应,受众舆情回馈已经形成,第二天传统媒体在报道时会自觉不自觉的受到既有舆论导向影响。这种效果在故宫十重门事件中表现较为突出。

 

      “公众考古学”不是“学”

 

      四年前,笔者曾就如何看待“公众考古学”请教业内一位享有声望的前辈,他提出两点疑问:一是学科成立首先应该有理论基础,公众考古学的理论是什么?二是学科应有前沿,而以专业知识普及为主要内容的公众考古学的前沿是什么?的确,科研成果的普及是任何一个学科都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如果所谓“公众考古学”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几乎所有学科都可以衍生出自己新的分支学科,如公众数学、公众物理学、公众化学等等。那么,公众考古学是什么?

 

      著名体育评论员梁宏达在解释李小龙的所谓“截拳道”时这样解释:截拳道是指“截住对方攻击,顺势反击,是道不是拳”,是理念。同样道理,“公众考古学”的存在意义也在于其是“术”、不是“技”。公众考古的核心在于阐释了考古要尊重公众知情权和文化权利的理念,不是对具体行为做法的指导。曾在多个地方实施开展公众考古活动的范佳翎对这样一个现象表示担心:她摸索着在一些地方开展的公众考古活动已经有些被模式化,甚至被认为这就是公众考古的全部,如果这样模式的东西一旦持续发展会与公众渐行渐远。

 

      因此,虽然公众考古研究的领域已经涉及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公众考古教育、文化遗产所有权、文化遗产的阐述与展示权、专业考古界与公众之间的沟通等诸多领域。公众考古从业者需要具备文化人类学、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博物馆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技术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储备,但“公众考古学”仍不是“学”,也不能发展为“学”。因为“公众考古”的初衷是走出学术象牙塔,走进公众。而一旦成为“学”,将再度回归到概念争论、阶段划分,走进另外一座象牙塔。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